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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將管制烹飪廢氣未經處理逕排至溝渠中之行為
【台北訊】

  環保署今日預告「從事烹飪而無適當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將烹飪廢氣逕行排放至溝渠中,致產生油煙或惡臭者, 為空氣污染行為」草案公告,預計今年將開始管制餐飲業或家庭廚房油煙未經妥善處理,而將油煙管直接排入溝渠,產生惡臭之行為。

  環保署指出廚房烹飪廢氣,主要是食材及食用油等經過高溫烘、烤、煎、炒、炸等各式各樣的烹飪行為所產生,目前該署對於廚房油煙之排放管制方式,係以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排放標準及第31條行為法等規定來規範。依據該署去年調查餐飲業廚房加裝空氣污染防制設備的情形指出,業者裝設檔板過濾器、濾材過濾器、水幕式除油裝置或其他前處理設備之設置比率約為51%,前處理設備之後再加裝靜電集塵器設備、濕式洗滌設備、活性碳吸附設備、紫外光-臭氧處理設備或其他型式之後處理設備的業者,則約為32%;此外,仍有部分業者未裝設任何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是將烹飪廢氣直接排放到大氣中,或甚至是把排煙管連接到雨水排水溝或其他溝渠,而造成排水溝因油垢阻塞妨礙排水功能,或因油垢積結產生惡臭等環境衛生及空氣污染問題。

  另外因為餐飲業相關之公害陳情案件數有越來越多之趨勢,尤以惡臭及噪音類別的案件更是逐年升高,顯示餐飲業所造成之污染如未能加以改善,將嚴重影響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所以該署說,現階段將先管制未經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妥善處理,而將廚房廢氣排放至溝渠產生油煙及惡臭之行為,也就是說,將禁止廚房烹飪廢氣沒有經過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妥善處理,或是雖裝了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沒有使用,而將油煙管直接排入水溝的情形。

  環保署強調,對於廚房油煙廢氣之管制,目前餐飲業者應裝設適當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去除油煙及臭味,後續還將推動防制設備油煙去除效能認證制度,並強制要求餐飲業應加裝具有一定油煙去除效率且經認證合格的污染防制設備,以確實解決餐飲業造成的臭味陳情問題。而對於家庭廚房油煙污染問題之解決,將鼓勵家用抽(排)油煙機製造業者研發具有油煙處理效能的抽油煙機,並取得環保標章驗證,也將持續宣導民眾使用該類環境保護產品,期望透過全面性管制,有效改善廚房油煙及臭味污染問題,使民眾在享用美食佳餚的同時,也能提昇大家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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