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完成物業管理服務業法立法工作 。
( 二 ) 協助政府評選物業管理旗艦計畫。
( 三 ) 完成物業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工作。
( 四 ) 完成推廣物業管理人才培訓使大專院校及高工職言設置物業管理相關科系。
( 五 ) 設置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
( 六 ) 、編製物業管理教材及書籍工作。
( 七 ) 物業管理服務業的 35 萬名從業人員均能提供其工作所需之 KAS( 專業知識、態度與技能 ) ,獲頒技能檢定通過後所頒發的證照,促進服務品質, 提升服務績效。
( 八 ) 以落實社區網路服務,建立與社區永續的良好互動關係。
( 九 ) 智慧型、多功能社區產生。
( 十 ) 造就安全、便利、省錢之生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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