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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是服務業中的服務業

  集合式住宅已經是部會人口密集區居住型態的主流,家居生活品質的提昇以及房價的維持甚或增值,均有賴於良善的管理,因此,慎選優良之物業管理公司已成為業主最重要的課題。

  物業管理範疇逐漸擴大,而服務品質也逐步被要求提升,國內眾多樓管、清潔、保全、機電、消防等業者紛紛投入物管市場,公司規模較小,又缺乏法令規範,競爭激烈,各行其是,削價競標,導致產業市場混亂,利潤微薄,物業管理品質逐漸降低。冉加上我國進入WTO之後,各國專業物業管理企業紛紛進軍我國市場,對原本規模較小的業者,造成重大衝擊,今人擔憂,此為目前各物管相關業者需要整合的時機之一。

  「物業管理」是「針對建築物及社區人、事、物作維護、管理、經營和營造的服務工作」,其前端工作包括有:建築物功能導向、空間造景、生活功能系數等設計的參與,其後段服務包括有:食、衣、住、行、育、樂、生、老、病、死等許多生活所需,以至於資產管理及物業金融服務是一種多元化、科學化、全方位、數位化、多功能化的永續服務,所以說:「物業管理是服務業中的服務業」。

國外物業管理發展

  物業管理起源於英國,歐美國家發展物業管理多年成效卓著,亞洲地區的日本、新加坡、香港、澳門亦先後完成物業管理體系。尤以日本發展較早,已由建築物為物業管理主體,進步到以人為主體的人本價值觀,相當成熟。大陸在2003年5月已通過「物業管理條例』,並於2004年9月1日正式貫施。

  反觀我國,1995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通過後,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包括服務公司)雖可以依此法從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維護工作。但許多人狹義的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視為台灣的物業管理法,其實該條例只著重在建築物硬體的維護,也僅限於居家物業著重於業主涵蓋面小,其他特殊物業如港口特定區物業、都市更新物業、不動產證券化物業、老人住宅物業、國有物業管理……等等,並不足以作為處理現存物業問題完整的法律依據,地無法因應實際產業發展的需求,因此產、官、學也應整合,力促物業管理早日完成立法工作。

證照考驗 、專業服務 、提升品質

  物業管理應將服務認可證或護照,進一步提升為證照制度,並立法設置「物業管理師、物業管理經理人、物業管理員」特許具有證照者,未來具有專技人員執業資格及物業始得擔任相關物業管理工作,以保障從業人員之專業工作權利,避免削價競爭,並提升其服務品質。

共創物業管理事業之榮景

  基於上述理由,個人從事物管服務二十多年的經驗,及鑑於國內外主客觀形勢的發展,特聯合物業管理同業成立了國內第一個全國性有關物業管理的社團組織「中華物業管理協會」。並經由2004年2月本協會沈副理事長世宏帶領本協會拜訪經建會納入國家計畫,使得我國物業管理乙詞,得以「正名」,以物業管理發展之寶貴經驗,陳述於本協會出版全國第一本r台灣物業管理發展概論』書中,並感謝黃名譽理事長南淵先生、沈副理事長世宏先生、單世堯老師、張志蒼老師、喻幸國處長等聚合眾力收集國內、外資料及本協會推動物業管理之努力歷程、創新概念導入,協助政府、學校學生及社會大眾對物業管理有正確之了解,使我國物業管理與國際發展並駕齊驅,創造我國物業管理榮景。幸甚!李冠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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