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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推動計畫」會議
協會積極研擬「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推動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關心國人室內空氣品質(Indoor Air Quality,簡稱IAQ)污染的問題,積極推動「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制度,94年11月起開以進行『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推動方案』,94年12月30日環保署公告「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另於95年6月完成10項室內空氣污染物之公告檢測方法。

中華物業管理協會於95年起為環保署計畫委辦團隊,針對(1)國內室內空氣品質管理能力相關基礎建置,包括方法與標準之修改建議、相關法規研訂、技術指引建置等,(2)全國公共場所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制度推動計畫,包括分級標章制度、專家學者現場輔導巡檢,自主管理文件表單規劃等,是為提升場所室內空氣品質之改善與宣導。

為繼續推動公共場所自主管理制度,環保署97年度起擬執行「推動公共場所自主管理制度及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子法訂定」、「室內空氣品質標準檢驗及自主管理診斷機制建立與推動」等。97年10月15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草案」,已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中,日後相關權益性問題,是為國人所重視的議題。

「物業」指定著土地上、下由人工形成或是改造之部分(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擬物業管理服務業法草案)。「物業管理」一詞又出現於97年新政府的環境政策白皮書中,『推動「物業管理條例」立法,落實物業業主及物業管理人員與物業管理企業的制度化作業服務關係,從基層發揮推動永續社區發展的關鍵角色與功能。』物業管理與室內空氣品質的連結關係,可從「預防」機制,讓人引發更重要的人與建築物與環境之間的永續經營關係。

協會積極落實全方位物業管理,研擬「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推動計畫」,會中邀請產、官、學者,包含: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與中山醫學大學職業安全衛生學系毛義方教授、前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蕭江碧所長、前消防署陳弘毅署長、冷凍空調專家暨師範大學工業教育學系董雲春講師、鼎力法律事務所石曉中律師、台北市公寓大廈暨社區服務協會暨總幹事聯誼會傅執秘、中華民國清潔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陳妮秘書長,以及保潔國際物業集團吳副總等專家學者等。會中討論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子法課題、室內空氣品質之維護與建築物使用管理原則、室內空氣品質自主管理與物業管理服務品質效益等推動模式等。
圖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專責人員訓練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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