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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漏水不修,鄰居上演武打行
台北市陳小姐住在一棟7層樓的電梯華廈的2樓,每層有2間住戶。若是碰到電梯故障等的維修問題,
通常住戶也會平均分擔費用,相處還算融洽,因此沒有想過要成立管委會。
前陣子她晚上準備就寢時,聽到樓上傳來滴答滴答的水聲,吵得她難以入眠。她找了3樓的住戶理論
,聽三樓住戶說他家的天花板、管道間會漏水,卻找不出漏水的原因,只能先用桶子、袋子接水,
苦無法子解決。
後來她還聽住戶說,4樓5樓的住戶也深受其害,還為了是誰家漏水誰應該找工人來修的問題,上演
全武行。而6樓的住戶也說會聽到漏水聲。結果鄰居們去找頂樓住戶一起抓漏,沒想到對方卻說與
她無關,不願配合。
她和鄰居們為此很傷腦筋,還有人提議說先成立管委會,便可以透過管委會發文給頂樓住戶,要求
配合抓漏。陳小姐詢問本刊要如何處理較妥。
台北市公寓大廈管理科說,不管住戶們有沒有成立管委會,都一樣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
依該條例的第6條規定,住戶們因為維修原因,須進住專有區域時,住戶是應配合其維修工程需要。
若是住戶不肯配合的話,市府便可依第47條,發文住戶改善,若住戶仍拒絕配合的話,最高可罰款
1萬5千元,而且還可以連續罰款。
市府建議住戶,先請維修公司人員來抓漏,而當頂樓住戶確實有拒絕配合抓漏的行為時,便可向市
府陳情。市府即會行文通知頂樓住戶改善。
原文出處: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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