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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物業管理服務業法令制度整合暨評鑑與示範團隊獎勵制度之研究
期中簡報
簡報單位--中華物業管理協會
簡報人--張顧問志蒼 王顧問文雄 喻處長幸國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七月十三日

壹、緒論
貳、現行物業管理服務業制度競合相關法令解析
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保全業之法律競合問題解決方案研提
肆、不動產證券化管理機構法令問題
伍、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陸、示範團隊獎勵措施
柒、問卷調查設計
壹、緒論
  • 研究緣起
    依據行政院「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暨旗艦計畫」,由中華物業管理協會協同內政部建研所辦理本案。
    本研究案前經94年3月11日舉行期初簡報,同年六月七日舉行第一次座談會,彙整專家學者討論意見,提出期中簡報。
  • 研究目的
    解決現行相關法令競合問題
    簡化既有行政作業程序
    研擬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與示範團隊獎勵制度
    提昇業者物業管理服務品質及國際競爭力
  • 預期效益
    延長建築物的生命週期
    促進經濟建設及社會發展
    促進物業管理人才培訓
  • 研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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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現行物業管理服務業制度相關法令解析
  • 第一類物業管理服務業範疇-提供建築物及周圍環境維護、清潔、保全、公共安全檢查、消防安全設備及附屬設施設備檢修等服務
  • 第二類物業管理服務業範疇-生活與商業支援服務
  • 第三類物業管理服務業範疇-資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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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保全業之法律競合問題解決方案研提
  •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與保全業法律競合問題
  • 建議修訂方向
  • 重新調整業務範圍
  • 代理簽約之解決方式:民法10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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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不動產證券化管理機構法令問題
  • 不動產證券化定義
  • 不動產證券化管理機構申請條件
  • 建議方案-短期
  • 建議方案-中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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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 物業管理服務業標章制度
  • 物業管理服務業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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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示範團隊獎勵措施
  • 設置示範團隊源由
  • 示範團隊獎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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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問卷調查設計
問卷方式:(題目如附件)

(一)採不記名
(二)共抽樣320家相關公司
1.物業管理公司
2.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
3.環保清潔公司
4.租賃公司
(三) 抽樣方式:
1.94.6.1前已登記之全部物業管理公司
2.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依各縣市比例抽樣
3.清潔公司依經濟部登記者
4.租賃公司依內政部地政司登記之經紀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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