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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委託「研擬物業管理服務業法草案」專業服務案
  物業管理係為針對建築物硬體及服務其社群與生活環境之軟體,作維護管理與全方位之經營。物業管理服務業涵括與建築物使用業務之管理活動,其目的在使建築物使用者擁有清潔、健康、安全、舒適、便捷之生活環境與使用空間。考量我國都會環境發展及經濟成長趨勢及對公寓大廈及各公、私使用類型大樓建築物管理服務品質之重視,「物業管理服務業」已成為我國一項重要之新興服務產業。

  物業管理服務業之重點,一言以蔽之,在維持建築物環境之永續經營。其首要任務是維護設施設備的正常運作,然而更重要的任務應是針對建築物各設施設備進行性能(效能)之診斷、檢修乃至於提昇及達到整合控管之服務程度,使建築物之所有權人,無論是單一所有權人或區分所有權人均能享有極佳之清潔、健康、安全、舒適、便捷等全方位服務品質。雖然從法制面或實務運作,凡除許可業務外,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均可納入物業管理服務業之範疇,甚至標榜e化或所謂智慧化之服務,已是目前社會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之趨勢,但物業管理服務業之本質仍奠基於建築物與環境之永續經營使用與管理維護;惟現階段我國建築物與環境之各項設施設備使用管理法令,部分或跨及建築、環保、衛生、消防、警政等層次,如何在現有法令制度基礎上不影響各既有專業人員資格且能透過法令制度匯流整合,提出具體可行之草案條文,提昇管理綜效,則是本案物業管理服務業法草案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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